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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申报服务采购项目 市场调研

时间:2026-11-04 作者: 来源:后勤科 浏览量:

  1. 各位供应商:

  2. 我院拟对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环保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申报服务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市场调研,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调查,为下一步采购做好准备工作。公告方式:本次调研邀请在富顺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fsxzy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 (备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于前期初步市场调研,非最终招标采购需求,如认为存在异议或排他性内容,请以书面方式向院方提出)

  4. 一、项目名称

  5. 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申报服务采购项目。

  6. 二、验收类别

  7.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和公示完成、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排污许可证申报审核通过。

  8. 三、项目基本情况

  9. (一)备案号:川投资备【2408-510322-07-02-198373】JXQB-0268号;环评批复文号:自环富顺审批〔2025〕10号(自贡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5日批复)。

  10.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富顺县东湖街道东湖大道1801号。建设真空热水锅炉4台(用于空调制热系统)、蒸汽锅炉1台(用于洗浆房烘干系统)、容积式热水器6台(用于病房热水供应),锅炉房建筑面积约286平方米,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1. (三)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15吨/年、二氧化硫0.03吨/年、氮氧化物0.087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5吨/年、氨氮0.002吨/年。

  12.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3. 1. 服务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竣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组织并协助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程序,公开验收相关信息,按要求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直至该项目依法完成验收。

  14. 2.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含生态环境部2026年7月发布的修改单)表2中预处理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验收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等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验收报告中应载明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执行情况。

  15. 3. 服务要求:编制人在收齐采购人提供的该项目完整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验收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程序。

  16. 4. 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编制成果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纸质版3份。

  17. 五、商务要求

  18.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编制。

  19. 2. 服务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及其他指定地点。

  20. 3. 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规定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1.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3.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 同时应具备承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验收报告编制的相应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承接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编制及技术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监测技术,具备开展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及组织自主验收的相应业绩和经验。

  30.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31. 1. 报名函(模板见附件1)

  32. 2. 报价表(模板见附件2)

  3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

  34. 4. 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 

  35. 八、资料提交

  36.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37. 地点:所有资料必须以密封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后勤科(东湖大道1801号)。

  38. 九、凡对本次市场调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9.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唐老师

  40. 咨询电话:0813-7168950

  41. 附件1:报名函.DOC

  42. 附件2:报价表.DOCX

  43.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富顺县中医医院富达路院区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街道富达路120号
电话:0813-7168375(工作日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30到5点30)
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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