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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报告类别:报告表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备案号:川投资备【2408-510322-07-02-198373】JXQB-0268号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燃气锅炉改建项目,锅炉房建筑面积 286 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设内容:真空热水锅炉 4 台,用于空调制热系统;蒸汽锅炉 1 台,用于洗浆房烘干系统;容积式热水器 6 台,用于病房热水供应。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的环保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符合国家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应原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达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2.服务要求:编制人在收齐采购人提供的该项目完整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后 2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3.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编制成果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纸质版3份。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编制。
2.服务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及其他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取得环评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所有资料必须以密封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后勤科(东湖大道1801号)。
八、凡对本次市场调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咨询电话:18990073018
纪检监督电话:0813-5156615
富顺县中医医院
2025年4月23日